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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余天后仍未得到《霍元甲》出品方及发行方任何形式答复的情况下,本月7日下午,霍元甲后人的委托代理人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仲凯律师将诉状递交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接受了立案申请。对此,《霍元甲》的法律顾问蔡抗表示他们还在搜集和整理资料,“(起诉)是他们的权利和自由,我们先把自己的相关工作做好。”
今年81岁高龄的霍寿金先生是霍元甲长子霍东章的第四个儿子,是霍元甲在内地惟一健在的孙子。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霍元甲亲孙子的霍寿金完全具备法律要求的原告主体资格,而三代以外的亲属虽然也有权利保护自己先人的名誉,但立法者考虑到历史人物必将进入公共领域,而对此采取了诉权严格的规定。与自己的侄子霍自正先生一样,他也认为应该告诉民众一个真实的霍元甲,对于电影《霍元甲》把祖父描写成滥收酒肉之徒、只知道好勇斗狠,为报私仇最后导致灭门惨祸的“霍家罪人”,霍寿金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经过考虑,他决定以原告身份起诉。
2月24日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律师函后,霍家后人及律师一直没有得到片方的任何回复。据杨仲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等待对方回复的同时,他也在进行诉讼的相关准备工作,而本月6日是他和霍氏后人起诉的心理底限的最后一天。
7日下午,杨律师正式将起诉书及相关资料送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霍氏后人的起诉。被告为电影的出品方中国电影集团北京制片厂及发行方安乐电影有限公司。但杨律师表示,具有影片主演及出品人、投资人多重身份的李连杰,在举证期间仍有可能被追加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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